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
邢台市林业局
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林业局:
2016年4月9日,央视朝闻天下播出了我市违法猎捕、经营、贩卖野生动物的影像资料,暴露了我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还存在很大问题。各地要以此为警示,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大对非法捕猎、经营野生动物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切实加强全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是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基础,是推进生态邢台、美丽邢台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要把野生动物保护提高到政治高度,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提升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4月10日至2016年7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全市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二、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势头。各地要以此为戒,组织森林公安和林政执法人员,协调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紧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对辖区进行全面的整顿检查,重点清查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库区周围候鸟集中分布区、农贸市场、酒楼餐馆等,清除利用野生动物招徕顾客标识,确保执法监管不留死角,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猎捕、运输、出售、收购、经营等行为,组织力量集中清理收缴铁夹、鸟网等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非法工具,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形成强大的震慑声势,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并于4、5、6月底前书面上报三次阶段性成果, 7月15日前报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三、加强审批管理,规范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和驯养繁殖管理。各地要加强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和驯养繁殖监管,禁止非法经营利用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坚决取缔各种非法经营利用活动。对已发放的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进行全部摸底并重新审核,坚决杜绝非法经营现象。对驯养繁殖单位也要进行实地调查,要督促其改善饲养条件和管理水平,确保满足野生动物活动、繁殖和卫生防疫的要求。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利用和驯养繁殖野生动物或用野生动物或其产品作广告招揽生意的,要依法取缔并加以处罚。
四、严格执法重点,坚决遏制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各地要强化源头执法,主动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切实加强对非法经营、贩卖野生动物活动多发地、多发行业和多发环节的执法监管,努力净化流通领域和市场。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经营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森林公安机关要集中警力,依法严肃查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决不姑息。
五、加强宣传力度,发动群众,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依靠社会力量,广泛发动群众,实现群防群控是做好保护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地要进一步健全举报制度,建立奖励机制,激励广大民众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对相关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农贸市场、花鸟市场等野生动物经营场所广为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宣传媒体的社会效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努力促进全社会保护意识的提高,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自觉抵制非法行为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强化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奠定群众基础。
2016年4月9日